——价值二十五万镑的硬币堆起来有多少?
可以这样说:
能堆成一个让罗兰住得舒服的宽畅屋子。
是的,这场鲸吞骗局最终的收益为:二十五万镑。
这还是他们提前收手的情况下。
作为参与者三人:罗兰·柯林斯,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以及兰道夫·泰勒,每个人的收益都极为可观。
但对于如何分配这笔钱,三个人有了些分歧。
兰道夫希望自己能少分。
因为相较金镑,他更看重于罗兰·柯林斯的友谊,泰勒家也不缺这几万镑;
萝丝也一样。
因为整个骗局都是由罗兰布置后泰勒操作,她几乎什么都没干,又凭什么拿钱;
至于罗兰…
泰勒宅地下暗室。
黑发青年眉目深沉,把一枚枚金闪闪的硬币垒成高塔:“少分?”
高悬的金币塔被一枚枚堆高,摇晃的幅度越来越大。
“你们说,少分钱?”
直至彻底倒塌。
哗啦一声,撒了满桌。
罗兰捏着一枚,在指缝间反复摩挲,脸色阴晴不定:“只有死人不会反悔…我亲爱的朋友。”
他另一只手举起来,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啪。
“干掉他们。”
他吩咐并不存在的手下。
萝丝一拍桌子,怒道:“你不守信用!”
罗兰斜斜倚着高凳,翘腿而坐,眼神幽幽:“你应该早就清楚——我从来不守信用。”
一旁看戏的兰道夫:……
有些人呢,乍一看漂亮极了,亲切极了。
但若靠近了…
会传染的。
现在他就是不清楚,到底罗兰传染了萝丝,还是萝丝传染了罗兰。
他们三个每聚在一起,这俩人总要演上一次。
要么就是从萝丝开始,罗兰配合。
要么就是相反。
很有默契。
兰道夫叹气:“先生,小姐,伱们对花园剧院有兴趣吗?对「恩者的黛丽丝」?这水准入门足够了…”
罗兰顿时泄了气,不大高兴:“你为什么总不合群?”
兰道夫发誓绝不参与进去。
那太蠢了。
“很有意思,兰道夫,真的。”
“叫我泰勒,柯林斯先生,我跟您不熟。”
看罗兰被刺了一句后,拿起桌上的硬币扔兰道夫,萝丝就在一旁哈哈大笑。
他们越来越像一个团伙了。
“罗兰!你砸着我了!”
“当然,否则我为什么要扔它?”
闹了一会,最终他们决定,除去一万镑用来购置土地,开香水店,雇佣员工,购买器皿等,剩下二十四万,泰勒收去八万。
萝丝把自己那份放在罗兰手里,让他代管,说用时再说——实际上,她只是不想拿这笔钱。
她还没从苦日子里回过神。
这钱来的太容易了。
只是信,只是委人代笔。
然后等待。
就有傻瓜迫不及待地将钱送上门来。
太轻松,没有真实感。
二十五万镑。
几十天。
萝丝到手了或许她几百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好像做了一场美梦。
“这就是不劳而获的快乐,萝丝。”
“那我倒想让伦敦市民们感受一下和我同样的快乐,这样我就不必苦恼仪式该怎么办了。”
“仪式?”罗兰托着腮,垂眸盯着那枚反光的金镑,喃喃:“伦敦市民?听起来很有意思。萝丝,想不想再来一次更有趣的…”
萝丝说不想。
“既然你同意了…”萝丝说我没同意。
“叫「辉煌伦敦大家一起弯腰计划」,怎么样?”
萝丝说我没同意。
“兰道夫,你得再帮我们俩几个忙——”
萝丝说我没同意。
兰道夫没搭茬,坐在一旁开始回忆自己到底是怎么认识这两位天赋异禀的歌舞剧演员兼雌雄大盗的。
没错,萝丝是个窃贼,他很早就清楚了。
一方面是萝丝自己忍不住手,另一方面,泰勒家又不是没有仪式者,没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某次飞贼小姐忍不住从兰道夫身上摘走了一条纯金怀表链。
然后,第二天,兰道夫就请求她。
请求她帮忙瞧瞧勃朗特小姐的两个妹妹住在哪,过得怎么样,顺便,找个她们常用的法子,‘送’些钱给两个艰难度日的姑娘。
‘你怎么不安排仆人去干。’
‘如果我能。’
‘哦,就像你爱勃朗特,却又不敢说。’
‘是的,就像你爱罗兰,却又不敢说。’
萝丝:……
‘你这商人为什么要和淑女比个高低。’
‘你这窃贼为什么要和绅士分个输赢。’
顺便,特丽莎不太喜欢萝丝。
相信吧,对于一位常年和上流人士打交道的老女仆来说,一旦她表现出明确的‘不喜欢’…
那是真的很不喜欢了。
这结果就是。
萝丝越来越少走正门。
贝翠丝房间的窗户总莫名其妙地打开。
特丽莎在兰道夫耳边念了不少次,并叮嘱勃朗特‘关好该关的窗户’——但并没什么用。
她总不能让男仆把这个短卷发的下等女人赶出去吧。
毕竟是兰道夫的朋友,那太粗鲁了(但私下里还是会询问兰道夫铁门外的门牌是否要从泰勒改成‘贼窝’)。
除此之外,老女士每次见着萝丝,就立刻扳起脸,企图用冷冰冰的视线杀死这嬉皮笑脸的坏姑娘…
兰道夫收回思绪,见这俩人还嘀咕个没完,只好出言打断:“两位,我打算对外宣称,被这伙人骗走了十万镑。”
萝丝眼睛一亮:“好主意!你之前说要提高部分雪茄的价格,可以借此机会…”
罗兰补充道:“即便泰勒家被骗了十万镑,却仍向王室献上了他们的忠诚——我是说,兰道夫的礼物。这无疑会让‘泰勒’的名字在那位女士心中更加响亮…”
萝丝兴奋地点了下头:“要每天都像死了父亲一样丧着脸…说即便每一个雪茄上浮这点数字,也只勉强维持平衡…”
罗兰笑眯眯道:“还得时不时痛骂那伙骗子,到处说这陷阱给泰勒、给你带来了多少麻烦…”
「你们仨真是太地狱了。」
“很庆幸我没陷到这场骗局里。”
兰道夫长叹一声,又高兴于自己朋友的‘不凡’。
“以你过人的头脑,不会的,兰道夫。”罗兰伸了个懒腰,顺口问到:“贝翠丝最近怎么样?”
提到妹妹,兰道夫的表情很古怪,语气里有了丝丝质疑:“你为什么要送她一柄匕首?”
罗兰给贝翠丝的礼物是一柄浸泡了数日圣水的短刀。
虽然没开刃,但尖头足以刺破血肉。
“她需要一点东西保护自己,兰道夫。”
兰道夫可不这么认为:“我看,这‘保护自己’的东西,很有可能最先伤害到她。”
罗兰摇头:“贝翠丝是‘天真’,并非‘愚蠢’——若真如此,她应该把颜料吃进嘴里,而不是涂抹在画板纸上。”
的确。
贝翠丝清楚一些事,并不像病院里真正的疯人一有机会就要用牙齿咀嚼油灯罩。
她知道怎么吃饭,只是吃的没那么巧;
知道该穿衣服才能出门,但总会控制不住的下雨;
她有廉耻,更在遇上喜爱人前,清楚该打扮一番,‘漂漂亮亮’的见他;
她明白恐惧,甚至渐渐学会如何用自己的声音‘制服’那些‘不听她话’的仆人,在一众宠溺的眼光中,昂首挺胸达成自己的目的——光着脚,踩颜料,然后‘偷偷摸摸’溜到哥哥的房间里,在他床上跳十分钟。
兰道夫总是经历一个悲伤的故事,接着又一个悲伤的故事。
也算日常繁忙中可爱的小烦恼了。
“但匕首也很危险,罗兰,我看倒霉的不是特丽莎,就是我的勃朗特了。”
罗兰神色凝重:“‘我的’勃朗特…”
萝丝揶揄重复:“我的勃朗特…”
兰道夫:……
顺嘴了。
(本章完)